《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完毕并于2026年2月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修改完善后的《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全本公开,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2026.3.31-2026.4.4),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委问询相关信息,并提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政策通知公告
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2026/03/31 2.6k 阅读 336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