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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2026/03/27 6.9k 阅读 53 点赞

一、整改任务

绿色转型成效不明显。“十三五”期间,盘锦市全社会能耗总量增加360万吨标准煤,能耗强度累计上升5.31%,未完成辽宁省下达给盘锦市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168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其中,石油加工和化学产品制造业能耗呈上升趋势,由2015年的528.6万吨标准煤上升到2020年的957.6万吨标准煤,增长81.1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5年的1.60吨标准煤增长至2020年的1.78吨标准煤,增长11.25%。

二、整改目标

2025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用能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明显下降。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开展节能宣传。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宣传和培训,促进工业企业增强节能意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填报“辽宁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将域内高耗能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管理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2.开展碳排放企业自行核查。组织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碳排放自查,提供自查台账。

3.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2022年高新区获批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域内企业北新禹王已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广利达电气、派普钻具、天意石油装备、键凯科技获批省级绿色工厂及绿色产品设计,切实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4.开展宣传活动。向企业分发节能降碳宣传海报、横幅等物品;辽河石化、北沥公司等重点用能企业自行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总结会议及内部宣传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327日至202643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3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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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