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盘锦石化循环经济园区等3个园区未建立园区事故应急池。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未按要求建设足够容量的园区终端事故池。
二、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整改措施
启动建设足够容量的园区事故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至目前,盘锦高新区化工园事故池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