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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2026/03/26 1.3w 阅读 265 点赞

一、整改任务

华润电力(盘锦) 有限公司每年将产生的30万吨粉煤灰进行委托处置,但接收单位盘锦四通实业有限公司处置利用能力严重不足,将粉煤灰堆存在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场地上,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二、整改目标

按照规范贮存粉煤灰,杜绝二次污染。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规范标准,2022年4月底前,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完善粉煤灰贮存场所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督促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清除工作,同时修建粉煤灰储存库,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目前场地粉煤灰已清除完毕,粉煤灰储存库已修建完成并投入使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