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华润电力(盘锦) 有限公司每年将产生的30万吨粉煤灰进行委托处置,但接收单位盘锦四通实业有限公司处置利用能力严重不足,将粉煤灰堆存在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场地上,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二、整改目标
按照规范贮存粉煤灰,杜绝二次污染。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规范标准,2022年4月底前,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完善粉煤灰贮存场所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督促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清除工作,同时修建粉煤灰储存库,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目前场地粉煤灰已清除完毕,粉煤灰储存库已修建完成并投入使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