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校服供应商一封信
各校服供应商:
衷心感谢大家对我市校服市场化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明确质量安全、知识产权、销售服务等要求,保障中小学生校服使用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质量与安全要求
1.供应商生产、销售的校服成衣,必须严格符合以下国家现行标准:《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
2.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校服;出厂前须全面检查附件安全,确保拉链、纽扣、金属装饰无锐利边缘、无松动脱落,内袋无金属针等尖锐异物残留。
3.校服须随附成衣合格标识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报告真实有效、可追溯。
4.校服款式、颜色、校徽、反光标识等,须与市教育局的实物样衣完全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二、知识产权管理
新款校服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含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与使用权均归盘锦市教育局所有。供应商不得将相关设计用于校服生产销售以外的任何产品,不得用于不合格校服生产,违者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销售与服务规范
1.校服供应商应坚持诚信经营,杜绝哄抬价格、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动接受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2.依据生产成本、合理利润定价,不使用高档、奢侈面料,在保障校服质量安全前提下,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校服产品。
3.校服供应商应建立完善售后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校服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更换,切实保障学生与家长合法权益。
四、样衣陈列比对安排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校服款式的一致性,请各供应商及时制作样衣,按时前往指定地点,严格对照实物样衣核对款式、工艺、细节,确保生产一致。
展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4月30日(每日9:00—17:00)
展示地点:盘锦市教育局一楼大厅(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南1门风采楼1楼大厅)
盘锦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