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盘锦市校服改革与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保障学生穿着安全、舒适,切实维护广大家长与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校服管理相关事项正式告知如下,敬请各位家长知悉。
一、校服质量安全标准
我市中小学校服成衣面料及制作工艺,严格遵循以下国家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所有合规校服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确保面料安全、做工规范、穿着舒适。
二、家长选购校服注意事项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选购时请务必核对以下信息:
1.查验销售资质:确认销售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校服销售相关项目,具备合法销售资格。
2.核验合格证明:销售方应主动出示本批次校服成衣合格标识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需真实有效。
3.检查产品标识:校服应有清晰规范的标签,标明生产厂家、面料成分、安全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
三、郑重声明
1.市场开放原则。我市校服实行市场化管理,任何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均可自主生产、销售校服。
2.拒绝虚假宣传。盘锦市教育局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为“盘锦市教育局指定校服销售单位”“某学校定点销售点”,凡以此名义开展的宣传、销售活动均属不实信息,请家长提高警惕、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3.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及家长可根据需求,在市场上自主、自愿选择合规供应商购买校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购买渠道、品牌。
四、监督与咨询
如您发现校服质量不达标、商家虚假宣传、强制指定购买等违规行为,欢迎及时向盘锦市教育局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同守护学生健康安全。
消费者投诉热线:0427—12315;
市民服务热线:0427—12345;
盘锦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427—2283585。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盘锦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