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八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2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传达市委工作要求,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4月20日至23日,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等24个党组织及巡察整改“回头看”36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亲自研究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管领域认领整改任务。要从严从实,严把质量。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限期办结、闭环管理,认真提出审核意见,及时汇总,严格把关,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达到整改要求。同时,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的监督。要标本兼治,转化成果。各被巡察党组织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深入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既要注重解决面上的问题,更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在做好当下改的基础上,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治,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来源:盘锦发布微信公众号